9月11日 ,北京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北交所”)对3名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私下收购新股、约定新股收益分成的投资者作出处罚,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三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 。经认定,上述投资者在新股申购阶段达成私下约定 ,通过支付固定费用或约定打新收益安排,提前锁定投资收益,转移投资风险。
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,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。上述投资者行为绕开公开交易渠道,严重扰乱新股发行秩序,对市场生态造成恶劣影响 。

本次北交所果断出手处罚未在法定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违规行为 ,向市场释放了从严监管 、理性打新的信号,有利于维护市场“三公 ”秩序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市场人士提醒,场外以“买断资金”“收购新股”为名 ,进行私下转让、约定收益分成等行为均涉嫌违法违规,广大投资者应树立理性投资、价值投资的理念,通过合规渠道参与证券交易 ,自主表达投资意愿,自主做出投资决策,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(文章来源:北证资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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